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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信息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4年04月16日   点击数:

校各单位:
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健全我校档案工作体系,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,更好地服务师生,助力学校发展,现请各单位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有关信息(未发生变动的也一并报送)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基本要求

请各单位确定1名处级领导为档案工作负责人,同时根据工作需要,至少确定1名熟悉工作、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兼职档案员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1.档案工作负责人职责: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,适时布置、检查、总结档案工作;根据工作需要,配备兼职档案员并保持相对稳定;支持兼职档案员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、档案资源管理和服务利用等工作。

2.兼职档案员职责:负责本单位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、积累、保管和立卷归档等相关工作;定期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、安全、准确;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,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,接受档案馆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。

三、报送时间和方式

请各单位于4月19日17:00前将《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信息登记表》,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档案馆,或扫描后发送至dag@nit.edu.cn。


联 系 人:周静怡

联系电话:88122797

办公地点:综合服务楼A206


附件: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信息登记表


南昌工程学院档案馆

2024年4月16日


地      址:瑶湖校区综合服务楼A204(档案利用服务中心)

开放时间:08:30-12:00      13:30-17:00(冬)     14:00-17:30(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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