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各单位:
为夯实学校档案事业发展基础,及时、完整、规范地保管学校档案信息资源,更好地服务学校建设与发展,请认真做好2024年度各门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移交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根据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办法》和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,各单位2024年度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形成(或积累)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,包括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实物等不同形式、载体的材料,做到应归尽归。
二、归档要求
(一)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应对归档工作给予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本学院(部)、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、齐全。特别要注重各类重大活动及会议的图片、影像资料的收集和归档。
(二)凡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,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,相关部门协助提供相关材料。
(三)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,复印件原则上不归档。请示类文件如已答复,须提供相关批复材料,上级来文需要办理并上报相关材料的,要求将上报的相关材料附上。各单位报表、名册、图册、汇编等已装订的材料,以册(本)为单位移交。
(四)照片、录音等电子材料须附有文字说明,内容包括事由(事件)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拍摄者。
(五)实物档案须标明实物名称、获得时间和颁发(赠)单位或来源。
三、档案移交
(一)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对待归档移交工作,将本单位文件材料收集齐全,并按照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办法》进行规范整理和编目。目录数据应通过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录入或导入。
(二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归档移交工作,要围绕归档率和归档质量,认真做好材料初审,认真开展归档自查。档案馆将开展归档核查专项工作,针对久未归档的情况或单位进行现场走访,发放工作联络单。
(三)实体档案移交前,请将归档文件清单(或移交清单)送档案馆进行复审。复审合格后再预约移交具体时间,并办理移交手续。
(四)请党群、行政部门于4月30日前,业务单位、教学单位于5月15日前,科研机构于5月31日前将归档文件材料移交至档案馆。历史材料可补充归档,重要材料可随办随归。
联 系 人:周静怡
办公地点:综合服务楼A206
联系电话:88122797
电子邮箱:dag@nit.edu.cn
南昌工程学院档案馆
2025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