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各单位:
为及时、完整、有效地保护和管理学校档案信息资源,更好地服务学校建设与发展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3年度各门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移交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各单位要提高工作站位,树立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的政治自觉。要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健全内部管理,强化档案意识,要对照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归档范围,结合学校更名大学、审核评估等工作中暴露出的材料归档问题,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,提高归档质量,守好安全底线。
二、归档范围
(一)2023年度各单位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;
(二)2023年度以前遗漏未归档的文件材料;
(三)归档文件材料包括纸质、声像、实物、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;
(四)各单位归档范围参照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(见附件)。
三、归档要求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归档移交工作,要围绕归档率和归档质量,认真做好材料初审,认真开展归档自查。档案馆将开展归档核查专项工作,针对久未归档的情况或单位进行现场走访,发放工作联络单。
(二)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对待归档移交工作,将本单位文件材料收集齐全,并按照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办法》进行规范整理和编目。目录数据应通过档案管理系统(http://dagxt.nit.edu.cn)进行录入或导入。
(三)实体档案移交前,请将归档文件清单(或移交清单)送档案馆进行复审。复审合格后再预约移交具体时间,并办理移交手续。
四、归档时间
请党群、行政部门于6月24日前,业务单位、教学单位于6月26日前,科研机构于6月28日前将归档文件材料移交至档案馆。历史材料可补充归档,重要材料可随办随归。
联 系 人:周静怡
办公地点:综合服务楼A206
联系电话:88122797
电子邮箱:dag@nit.edu.cn
附件:南昌工程学院各单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南昌工程学院档案馆
2024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