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各单位:
为及时、完整、规范地保管学校档案信息资源,更好地服务学校建设与发展,请各单位认真对照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办法》和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,做好本单位各门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移交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增强档案法治意识。各单位要提高工作站位,树立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的政治自觉。要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《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激发和强化教职工档案意识,守好档案安全底线。
二、完善档案工作队伍。各单位请根据工作实际,明确档案管理权限与分工,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兼职档案员,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与移交。兼职档案员名单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我馆。
三、规范材料归档工作。各单位要健全内部管理,按规范要求开展文件材料归档移交工作。一般材料要定期向档案馆移交,重点材料应随办随归。
(一)归档范围。各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纸质文书、电子文件、照片、实物等。党史学习教育、疫情防控、乡村振兴帮扶、审核评估、更名升大等专项材料也应按规范要求归档,并确保材料系统完整。
(二)归档要求。归档材料要按照规范进行整理和编目。档案管理系统(dagxt.nit.edu.cn)是进行档案数据移交的唯一方式,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目录需在该平台上录入或导入。
(三)归档时间。11月21日前。
四、开展归档自查整改。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归档范围,围绕归档率和归档质量,认真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自查。档案馆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,提升归档工作质量。
联系人:周静怡、何芳蓉、程巧
办公地点:行政楼517
联系电话:88125966
电子邮箱:dag@nit.edu.cn
附件:1.南昌工程学院专兼职档案员登记表
2.南昌工程学院各单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南昌工程学院档案馆
2022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