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各单位:
为迎接2008年省档案局年度规范整理检查,进一步规范我院各类档案的整理工作,我院对部分档案材料的归档整理方法进行改革,现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积极配合。
1、2008年10月学校档案要接受省档案局的年度规范整理检查,所以请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严格按照要求整理档案,有不清楚的地方多与档案室联系和沟通。
2、立卷改革针对党群、行政机关部门的党群、行政类档案、外事档案,暂不涉及教学、出版、财会、科研、基建、设备等专门档案。
3、以“件”为单位的部门必须盖“归档章”,章子盖在文件首页右上角的空白处,只需填写文件形成“年度”和“室编件号”(“室编件号”一律用铅笔写),装订可用缝补衣服的针线,也可到档案室装订。数据输入完毕后向档案室移交档案,保管期限统一由档案室确定。最后与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。
4、系部等教学单位暂缓授权使用档案管理软件,因为各系部的材料大部分上交了相关职能部门。(有需要的也可安装)
5、上级来文和本校有发文字号的文件(含各部门发文)以及实体分类法中涉及的党群、行政类档案均实行以“件”为单位,并按党群和行政两个类归档。外事类档案也实行以“件”为单位。
6、为了集中相同类别档案,提高归档质量,方便检索,各部门请在2008年5月底以前向档案室移交档案(特别是实行以“件”为单位的部门)。以后每年4月底以前移交档案。
7、最近下发了《关于印发<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>、<南昌工程学院实体分类方案和档号编制原则>的通知》(南工办字[2008]2号),请大家认真阅读和执行。
8、授权各部门使用档案管理软件,直接将卷内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输入档案管理数据库,方便本部门查找已交档案具体情况,有利于促进档案归档质量。针对档案管理软件的使用,现已编简易教程,请大家下载使用,如遇有问题,请与院办综合档案室联系。
党委(院长)办公室
2008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