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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3年06月07日   点击数:

校各单位:

为及时、完整、有效地保护和管理学校档案信息资源,更好地服务学校建设与发展,请各单位认真对照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办法》和《南昌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,做好本单位2022年度各门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移交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增强档案法治意识。各单位要提高工作站位,树立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的政治自觉。要学习宣传贯彻《档案法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《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激发和强化单位及教职工档案意识,守好档案安全底线。

二、完善档案工作队伍。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,明确档案管理职责与分工,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兼职档案员,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与移交工作。各单位请在线填写《南昌工程学院专兼职档案员登记表》(https://docs.qq.com/sheet/DU1Rvb3poaVRsbUZH),后续如有调整,请及时更替名单。

三、规范材料收集管理。各单位要健全内部管理,要对照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归档范围(见附件),要结合省委巡视、审核评估等工作中暴露的材料归档问题,围绕归档率和归档质量,认真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自查。档案馆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,提高归档工作质量。

四、提高归档移交质量。各单位要按时保质向档案馆移交归档范围内文件材料(附件2)。移交材料应按规范整理和编目,确保材料系统完整。档案目录数据应通过档案管理系统(dagxt.nit.edu.cn)进行录入或导入。根据工作安排,各单位2022年度归档文件材料应在6月30日前移交至档案馆,历史材料可补充归档,重要材料可随办随归。

联 系 人:程巧、何芳蓉

办公地点:行政楼517

联系电话:88125966

电子邮箱:dag@nit.edu.cn


附件:南昌工程学院各单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


南昌工程学院档案馆

2023年6月6日

地      址:瑶湖校区行政楼517

开放时间:08:30-12:00      13:30-17:00(冬)     14:00-17:30(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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